
站用储气瓶组的充装1、储气瓶组的充装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七章充装的有关规定。2、储气瓶组必须专用,适合的站用储气瓶只允许充装瓶体钢印所表明的介质。3、安全阀的排空管道和排污口的管道应引到安全地点。4、储气瓶组有以下情况不得充装:超过定检周期的;介质不符合要求的;瓶内无余压力的; 外部有损伤的;对其安全性有怀疑的。5、站用储气瓶供应商储气瓶组充气后20°C时的压力不得超过25Mpa。6、储气瓶组充装应由充装前的检查记录。

长春适合的站用储气瓶新建的站用储气瓶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加气站:储存容量≥100M3,自有气瓶数量超过5000个。气瓶加气站:产气量≥150M3/ h,液态气体低温储罐或高压液化气储罐≥15M3,自备气瓶3000多个。溶解气瓶加气站:生产能力≥80M3/ h,适合的站用储气瓶自备气瓶数量5000多个。气瓶加注站的设计应由获得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当气瓶加气站的专用设备应为具有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的合格产品。

定期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1)资料审查,适合的站用储气瓶供应商按TSG R7001-2013第D2.1的规定;2)瓶体检验,瓶体检验分为气瓶拆卸检验和气瓶不拆卸检验:气瓶拆卸检验,主要包括宏观检验、全自动超声检测和壁厚测定、磁粉检测、渗透检测、外测法水压试验等;气瓶不拆卸检验,站用储气瓶供应商主要包括宏观检验、超声检测、壁厚测定、声发射检测等。3)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气瓶拆卸检验:a.首次进行定期检验的;b.上一次定期检验采用气瓶不拆卸检验的;c.规定“提前进行定期检验情况”的;d.瓶体外螺纹腐蚀严重、气瓶与固定法兰连接松动、气瓶发生转动的e.气瓶不拆卸检验时发现问题需要拆卸检验检修的。

站用储气瓶组的使用 1、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检合格的质量证明书和监检钢印。 2、适合的站用储气瓶供应商储气瓶组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的检查,充装的天然气应符合GB18047-2000《汽车用压缩天然气》的要求。 3、储气瓶组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并应保证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的干燥。 4、严禁敲击、碰撞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 5、站用储气瓶供应商严禁在瓶体上用火焰、等离子切割挖补或焊接修理。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瓶内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7、储气瓶组使用单位应由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和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8、储气瓶组的使用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如果复合气瓶内有压缩气体,应缓慢打开气瓶阀,进行放气,直至确认瓶内气体压力与环境压力一致时,CNG储气瓶组检测,将复合气瓶放在气瓶夹具上夹紧,适合的站用储气瓶供应商用适当的方法卸下气瓶阀。可用中性的清洗剂和水温不超过60℃的洁净水清洗复合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物、疏松的表面保护层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检验人员应能看到整个复合气瓶的外表面情况。如果粘贴物掩盖了复合气瓶的损伤,应去除粘贴物。损伤的迹象包括:标牌或粘贴物有划痕、明显的受冲击痕迹、机油等。站用储气瓶供应商有些粘贴物在水中会膨胀或吸水影响测试结果,必须清除。清除复合气瓶内部的任何杂物。检查从复合气瓶中取出的所有杂物并记录在《复合气瓶外观检查评估表》中。在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在《复合气瓶外观检查评估表》中记录检查结果。